每個人都想有快樂的生活,正向心理學之父馬丁.沙尼文也不例外。他在1998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會長時,選擇硏究正向心理學為自己為當任主席的主題。根據他的硏究,快樂的人生可以劃分為三個相互重疊的範圍:
一、 愉快的人生:
能夠成功在生活中獲得各樣正面的情緒,包括快樂、自信、平和等,便是愉快的人生。
二、 美好的人生:
除了追求愉快的人生外,我們如能在各種生活的重要環節上(包括家庭、人際關係、工作、子女管教等)發揮我們個人獨特的長處和美德,我們便會感到滿足和達至美好的生活。
三、 有意義的人生:
當你能運用你的長處和美德,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,為一個比自己更大的單位,如家庭、組織,甚至整個社會都能獲益,那就是最高層次、最持久和最能令人滿足的快樂了。
現代人生活節奏急速,偏重追求快餐式的個人享樂以慰藉空虛的心靈。「追求個人享樂」這事情並無不妥,可是這種享樂並不持久,容易達飽和點,繼而漸漸失去最初的快感而感到失落。較高層次的快樂是心靈上的滿足,是認識及發揮自己的專長和美德才能達至。能夠一展所長,用自己的能力去完成一些目標,發揮潛能,對自我才能的肯定,心靈上自然會感到持續的滿足,這非單純享樂可以比擬的。
最高層次的快樂是當你去投身一些有意義的事情,令不單自己,而是身邊的人或社區都能同樣獲益,那就是最大的快樂了。快樂並非單只是一種情緒,它更是一個有意義和價值的人生的反映。當超越個人的利益時,與他人建立良好關係並分享喜悅,反能令自己的快樂達至昇華的境界,這與孟子所說的「獨樂樂,不如眾樂樂」是同一道理。
快樂的生活原來取決於自己的行為,你現在活在那個層次呢?
精神科專科醫生鄭志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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